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 李小青)
【摘 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中心任务,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科学、长效的党风廉政教育平台,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三大薄弱环节,并提出了教育和监督并重的对策强力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党风廉政,问题,对策
腐败,原为科学名称(putrefaction),指食品因变质而产生臭气、刺激味和毒性物质的现象。本文为社会学名词(corruption),为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反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指以高校为中心的环境下,反对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倡导清廉,从而实现清廉从政从教。它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通过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研究,有利于建设新型大学,有利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有利于中国高校健康和谐发展。
一、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已有的法律、法规、制度,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遏止腐败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各高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高校实际,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总体上看,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是好的,但仍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的认同感不强。首先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学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显示,普通教师对党风廉政教育关心度不高,有的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既不同于政府机关,也不同于经济单位,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对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利益观出现的新变化,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其次是重业务轻教育,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导致有些党员干部和教师终日忙于事务,认为各种廉政教育挤占其业务工作时间,因而降低了参加廉政教育的自觉性。再次普通教师和相当多的干部,尤其是处于非重点敏感岗位的处级干部及大部分科级以下干部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廉政与我无关,导致他们对参加廉政教育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不够,对“您认为在高校需要接受廉洁教育的主要对象应该是”问题调查显示,46.7%的调查者选了“有权力的人”。上述原因的存在,使党员干部和教师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容易产生“应付”、“疲沓”、“不耐烦”的思想情绪,降低了廉政教育的效果。
(二)党风廉政教育方式、评价机制不灵活。纵观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外乎是读文件、做笔记、看录像、写心得等传统层面。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往往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习惯于以数量代替质量,用开了多少次座谈会、作了多少场报告、看了多少场教育片、发了多少册学习资料等来取代对教育成效的评估。对于新出现的传媒利用率也不是很高,不能及时更新内容,没有真正发挥互联网络的实时性和互动性,影响效果较差。有调查显示,有20%的人认为,现行教育形式陈旧呆板。在一些高校,宣传舆论阵地尤其是校园网这一新兴载体没有发挥应有的宣传教育作用。
(三)监督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在设计监督制度时,宏观构建考虑不够,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对招生、基建、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管理、人事、后勤管理等关键点上的工作程序、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各项监督制度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目前在设计某项监督制度时,对单项监督制度考虑的比较多,对该项监督制度本身的监督效果考虑的比较多,而对整个监督制度体系的构建考虑的不够。从理论上讲体系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体系中每个单元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如果每项监督制度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都是孤立的监督制度,那么将这些监督制度简单地组合起来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监督制度体系。监督制度体系在服务于发展方面还不到位。目前偏重于常规性、专项落实性、事后性、惩处性的监督,而事前性、事中性、防范性、围绕重点工作的效能监督偏弱。对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的机制不健全,缺乏应有的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造成制度的要求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
二、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基础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一)构建完善的党风廉政教育体系。根据不同类型人员特点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教育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性教育体系,包括党性修养教育、基础内容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政策形势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以及其他普及性教育;专项性教育体系,通过校院党委、纪委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重点部门联席会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正确行使权力教育,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岗前培训对新教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等;动态性教育体系,即根据学校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的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灵活。
(二)细分教育对象群体,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对学生,要通过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大学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协调、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的廉洁教育体系;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正确行使权力的教育,增强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教师,特别是青年党员教师,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党风教育。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事后教育相结合,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学校专门的教育与社会力量教育相结合。
(三)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强化各类制度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真实性、可知性、针对性、震撼性的特点,适时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传统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橱窗、校内广播电视、黑板报、校报(刊)等校内宣传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廉洁知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建设开通廉洁教育专题网页或网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廉洁教育活动。要引进新媒体如微博等新兴工具最大限度发挥自由、开放之特性,提高教育宣传的速度和范围。
三、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体系是保障
在建设科学、长效的教育平台的同时,还需要从高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突出实践特色,进一步构建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
(一)把握四条原则,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使监督体系有利于学校的科学发展;把握规律性、注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富有创新性,注重监督制度的流程设计;突出重点,强化预警作用,紧密围绕腐败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构建监督体系;总体布局、分步实施。
(二)重视监督体系的建设:高校监督制度体系是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载体,它由三个部分组成:自动监督制度体系,即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和办事流程,在各职能部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自动发挥监督作用;自主监督制度体系,即学校直接构建的监督制度体系,由专职监督机构制定,明确监督职责、权限、手段和路径,主要是监督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按制度和流程行使职权的情况;外部监督制度体系,它由上级监督、民主监督、信访举报、舆论监督、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监督等组成,是对前两者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三)强化八项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惩防体系的要求,及时废止过时的监督制度,完善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监督制度,制定实际工作亟需的监督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查找监督制度“盲点”和薄弱环节,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重视监督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主的、奋发向上的、和谐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运作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监督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将监督工作纳入学校整个管理体系之中;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和要求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总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时代赋予高等院校的重要职责,是建立健全防治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采取教育和监督两大有效措施,把廉政文化内容纳入教育体系,真正让广大师生树立廉洁意识,在其职业生涯中努力做到清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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