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三

    时间:2013-05-23  点击数:

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我院工作的有力保障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杭勇敏

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11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新要求,总结和吸收12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中央重新修订和颁布了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规定的颁布充分表明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表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合并院系新组建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来说规范领导干部的责任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对于营造良好院风、凝聚学院力量、引领学院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更应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工作中我们从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责任制的内涵:提高认识建立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廉政教育工作规范等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为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做出了明确界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权力,并通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是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务、行政、教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学习,学院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涵的理解和实行责任制意义的认识有了提升,明确了四个进一步:一是在提高认识中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抓”的问题。二是在强化主体责任中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来抓”的问题。三是在突出重点工作中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什么”的问题。四是在抓好关键环节中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么抓”的问题。

二、 提高认识,建立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这样一些现象:一是“不想抓”,认为这是虚的不起作用、抓业务才是实在的,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二是“不愿抓”,认为建立责任制只是走形式,解决不了问题,信心不足;三是“不真抓”,满足于开会布置、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被动应付,真抓就会有矛盾有冲突,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四是“不会抓”,对责任制的内容、体系、方式不了解,不知抓什么、怎么抓。这些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普遍性,也影响和制约责任制的有效推行和实施,因此我们在具体抓的过程中尝试建立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着重解决为什么要抓的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到不同时期、不同主题的各项教育活动中,如创先争优、两访两创、治庸问责、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中,通过党员承诺、党员示范和引领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廉洁从教意识;二是常抓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上也是抓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性观念、党性修养的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和途径,通过定期开展党员评议、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教育评价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政建设意识;三是通过组织责任制内容的学习、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分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查找学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教研室制度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政责任意识;四是通过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政行为意识。通过提升领导班子廉洁从教意识、廉政建设意识、廉政责任意识和廉政行为意识教育使领导干部认识到:无论自己处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确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制度、程序和规范。

学院始终做到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和会议制度如:党政联席会、总支委员会、教研室主任例会等会议制度,制定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训耗材管理办法》、《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等;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有关学院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专业建设、科研教学奖励、教师进修、专业技术考核、项目申报、教师竞岗、评先评优、人才引进、学生表彰、奖助学金的评审、党员发展等均通过会议决策通过,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监管,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1.加强学院经费管理,杜绝乱收费、乱开支,确保支出项目明确、符合要求,程序到位,在党政联席会上对学院经费使用明细进行通报。2.加强对教师进修、评先评优、项目申报、教师竞岗、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各种奖助学金评审等重大事项的监管,严格按要求办事,走规范程序,结果公示,做到 “公开、公平、公正”。3.加强对干部监管,每年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求全体教职工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价和测评。4.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管和廉政宣传教育,让廉政规定、廉政文化、廉政意识深入人心。

由于我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之中,注重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促工作作风转变、以工作作风转变促各项任务落实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了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2012年学院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省高校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两访两创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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