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知识问答(二)

    时间:2015-08-24  点击数:

纪检知识问答(二)

51、组织、人事类错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这类错误的主体是具有责任能力,同时具备某些特定的身份、职务和权力的正式党员和党的组织。犯这类错误的党员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这类错误所侵害的

客体是组织、人事工作的原则、规定和制度所表现出来的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的秩序。

5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规定,将不称职、不符合条件的人安排到领导岗位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子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3、以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谋求本人、配偶、子女出国(境)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答;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4、什么是财经纪律?

答:财经纪律是党和国家为了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全民与集体、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它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在财政、财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55、什么是经济类错误?

答:经济类错误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私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和处分的行为。

56、处理经济类错误案件应注意几个什么问题?

答:(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二)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有关规定和相应的刑法理论;(三)要牢固树立党纪意识,正确区分党纪规定的经济类错误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济犯罪,防止出现以法代纪的现象。

57、经济类错误行为侵害的客体包括哪四个方面?

答:(一)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关系;(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四)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58、什么是贪污错误?

答:贪污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经手、管理国家财物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59、什么是受贿错误?

答:受贿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60、什么是索贿错误?

答:索贿错误是指受贿人采取公开或暗示的强制手段,主动要求对方提供并接受对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1、什么是行贿错误?

答:行贿错误是指为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而非法付给财物的行为。

62、什么是介绍贿赂错误?

答:介绍贿赂错误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勾通、撮合,使行贿、受贿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63、索贿、受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其基本特征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而非法索取接受对方财物。

64、什么是亲属收受贿赂错误?

答:即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家庭成员接受他人财物,未能证实行为人本人知道的行为。

65、什么是侵占错误?

答:侵占错误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职工及其他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66、什么是非法占有错误?

答:非法占有错误是指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营的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或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或无偿、象征性地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的行为。

67、非法占有错误具体表现有哪四种?

答:(一)直接无偿占有的方式;(二)购买物品时,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三)占用劳动力,象征性付少量报酬;(四)将本人或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或其他单位报销。

68、什么是走私错误?

答:走私错误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偷逃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行为。

69、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错误?

答:扰乱市场秩序错误就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违反公平交易、正当竞争、合法经营等市场原则,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0、什么是失职错误?

答:失职错误是指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71、失职错误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一)违纪主体只能是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二)客观上只能由与行为人的职务有密切联系的行为构成;(三)主观上主要由过失构成,也有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

72、什么是直接责任者?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

73、什么是主要领导责任者?

答: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

74、什么是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

75、失职类错误造成的损失可分哪三类?

答:(一)人身伤亡;(二)经济财产损失;(三)给党和国家造成政治上的恶劣影响或给某一方面工作造成的损失。

76、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答: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是指到立案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办案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应计算为直接经济损失)。

77、什么是间接经济损失?

答: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

78、什么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错误?

答:即侵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党员权利、公民权利,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79、什么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错误?

答:即党员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80、什么是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错误?

答:即不具有特定职责的党员在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愿牺牲自己的利益,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的行为。

8l、什么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

答:即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82、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品,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归为己有的,应如何定性处理?

答:应以贪污论处,根据其数额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处理。

83、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挪用公款不退还的,应如何定性处理?

答:应以贪污论处;根据其情节和数额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处理。

84、企业职工中的党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挪用本企业资金不退还的,应怎样定性处理?

答:应以侵占论处,根据其情节和数额,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58条处理。

85、党员脱离组织出国(境)不归,但没有反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言行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停止其党籍;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给子党内除名;不满6个月又自动回归的,应根据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86、某局长(党员)盲目批准签订采购合同,购进不合格产品,造成重大损失,经查实,他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给其什么党纪处分?

答;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7、某办案人员接受被检查人亲属送的钱、物计2000元后,泄露案情,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妨碍,应给其什么党纪处分?

答:应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8、某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被检查时有举报、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表现,经查情况属实。这属于哪种处分情节?

答:属于从轻或减轻处分情节。

89、某党员收受他人贿赂,在组织发现并立突检查后,他交待了自己的问题,退出了赃款,党支部讨论对他的党纪处分的。认为这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节,对不对?为什么?

答:不对。因为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立案前或组织未发现前主动交待,并积极退赃的,才属于从轻或减轻情节。该党员的情况只属于认错态度较好。

90、违反党纪错误构成的四要素是什么?

答:(一)违纪者必须是《党纪处分条例》中所规定的主体,即必须是违反党纪的党员或党组织;(二)违反党纪错误必须是违纪者出于故意或过失,即违纪者主观方面的过错;(三)违纪必须是违反《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行为,即具有客观要件;(四)必须是侵害一定客体的行为,即《党纪处分条例》所保护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

91、违反党纪的主体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违反了党的纪律的共产党员或党的组织。

92、违反党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指的是什么?

答:指的是违反党纪的主体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状态。也就是通常说的动机和目的。

93、违反党纪错误的客体是什么?

答:即《党纪处分条例》所保护的又被违纪者行为所侵害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

94、违反党纪错误的客观方面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说明违纪者行为所侵害的某种客体受危害程度的诸多事实。

95、什么是违纪错误事实?

答:违纪错误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某一特定违纪案件的全部实际情况,它既包括违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直接影响错误危害程度的其他事实。具体内容包括错

误事实、错误性质、错误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等。

96、违纪错误性质指的是什么?

答:指的是犯的什么错误,即根据违纪事实,应定的错误名称。

97、什么是量纪的规定情节?

答:即《党纪处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应当或可以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既包括《党纪处分条例》总则中规定的适用于各种违纪错误的情节,也包括分则中具体条款对某一具体违纪错误适用的情节。

98、什么是量纪的参考情节?主要有哪几种?

答:量纪参考情节是根据处分违纪案件的基本原则,从办案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由纪检机关灵活掌握的,考虑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主要有:违纪动机;违纪手段;违纪的时间、地点;违纪行为侵害的对象;违纪者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等。

99、认定党员重犯错误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违纪者前次和这次所犯错误都属于故意违纪;二是违纪者以前因故意违纪受过处分;三是这次所犯错误也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

100、处分党员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依据违纪党员所犯错误事实,包括错误情节、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等:二是依据党的政策和党章、党纪处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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