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武软工职党[2015]40号),经2018年4月17日第7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受校组织人事处委托,我处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许宁、胡良琼、孙成刚、叶汉英4名正处级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有关信息如下:
被审计人员
| 被审计的任职职务
| 重点审计的任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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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宁
| 工会常务副主席
| 2016.01-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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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琼
| 开放教育学院院长
| 2016.01-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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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刚
| 汽车工程学院院长
| 2016.01-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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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汉英
| 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院长
| 2016.01-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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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特此公告。
纪委(监审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