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许宁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纪委(监察/审计处)    时间:2018-05-02  点击数: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武软工职党[2015]40号),经2018年4月17日第7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受校组织人事处委托,我处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许宁、胡良琼、孙成刚、叶汉英4名正处级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有关信息如下:

被审计人员

被审计的任职职务

重点审计的任职期限

许 宁

工会常务副主席

2016.01-2017.12

胡良琼

开放教育学院院长

2016.01-2017.12

孙成刚

汽车工程学院院长

2016.01-2018.03

叶汉英

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院长

2016.01-2018.03

请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特此公告。

纪委(监审处)

2018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三项专项审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三项专项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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