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消除任何侥幸心理,时刻用党章党规和党纪约束自己。端午节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6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文。(文章链接: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8-06/13/content_63776.htm)
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
2.严禁违规聚会宴请、公款相互走访。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
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5.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二、加强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文明过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确保风清气正。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三、严肃查处问责
校纪委将紧盯清明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各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要自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纪委报告。继续通过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随手拍”等方式,密切关注和发现“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7-81655838、81655858,举报邮箱为rgjwjb@126.com,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校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