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纪委(监察/审计处)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强化“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关于改进作风纪律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自行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禁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收送电子红包;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的作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纪委印发的《2019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中共武汉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作为节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杜绝“节日腐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党风(行风)监督督员、各纪检委员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支持纪检委员监督检查。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严查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对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违规吃喝、“精致走账”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公款购买消费“定制酒”等问题,私车公养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批异地操办酒席问题,办公用房虚假整改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七个方面开展暗访督查。对“两节”期间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坚决问责,对典型案件将点名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7-81655838、81655858,举报邮箱为rgjwjb@126.com,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校纪委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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