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责任编辑:jw  时间:2020-09-28  点击数:

各学院党总支、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强化“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教育提醒。近期,省、市纪委公开曝光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学校纪委据此印发了《警示教育通报(第9期)》请认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关于改进作风纪律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自行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禁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收送电子红包;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的作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党风(行风)监督督员、各纪检委员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支持纪检委员监督检查。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在929日至108日期间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五个专项检查。对“两节”期间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坚决问责,对典型案件将点名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7-8165583881655858,举报邮箱为rgjwjb@126.com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校纪委       

2020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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