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责任编辑:jw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强化“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教育提醒。近期,市纪委公开曝光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并编印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录》等材料现已发放至各党组织,请认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关于改进作风纪律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蟹卡等节庆礼品及其他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擅自组织全市或全区性监督检查考核、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违反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各项规定。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抓查处、严教育、强震撼,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党风(行风)监督督员、各纪检委员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防止“疲劳厌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支持纪检委员监督检查。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在917日至108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精致走账”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私车公养、违规收送“天价茶”“天价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不担当不作为等专项检查,全面查找学校隐形变异问题。对“两节”期间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坚决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将按照纪律处分上限从严查处,并点名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寸土不让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7-8165585887002426,举报邮箱为rgjwjb@126.com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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